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容身何处,有青山、借我一丘一壑。稳坐篮舆横曳杖,十里西湖行乐。
春笋斋厨,午茶杯盏,世味从他薄。大都几屐,安闲便是丹药。
随分吟倚西风,醉眠苍石,心与浮云约。回首红尘名利事,勘破蝇头蜗角。
万卷藏书,百竿栽竹,有子承当着。乾坤老矣,一簪聊寄华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