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露宿风餐六百里,明朝饮马南江水。未见丰盈犀角儿,先逢玉雪王郎子。
对床欲作连夜语,念汝还须戴星起。夜来梦见小于菟,犹是髧髦垂两耳。
忆过济南春未动,三子出迎残雪里。我时移守古河东,酒肉淋漓浑舍喜。
而今憔悴一羸马,逆旅担夫相汝尔。出城见我定惊嗟,身健穷愁不须耻。
我为乃翁留十日,掣电一欢何足恃。惟当火急作新诗,一醉两翁胜酒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