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七年暑中行,道路万里赊。今夕已七夕,我犹在天涯。
系船苍石根,人影散晚沙。上岸是修竹,仄径如行蛇。
茅屋四五间,往昔佛所家。经禅劫火尽,旧观初萌芽。
墙叠古瓦盆,僧披破袈裟。喜闻拄杖声,扫地自点茶。
何以为我娱,冰雪汲井花。一洗十日渴,分凉到童髽。
盈盈牛女期,不著雨洗车。疏星银汉动,新月玉钩斜。
更呼老奚官,卷芦作鸣笳。莫惊潭中龙,聊起栖树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