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孟伦〔明代〕
前村烟树落微茫,待月听潮夜未央。沽酒人家在何处,竹灯明灭隔沧浪。
何孟伦
何孟伦,字慎明。新会人。明世宗嘉靖二十年(一五四一)探花。初授鄞县令,改知建宁县。复令新昌,擢户部主事,转郎中。后擢浙江督学副使,未赴卒。著有《五代文选注》、《八代文汇》、《馀閒剩语》等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九有传。
送太上人之四明
王冕 〔元代〕
害惠安吴簿明辅子良权南安宰二首
王迈 〔宋代〕
送王季和文知施州二首
林表民 〔宋代〕
岳王墓
王英孙 〔宋代〕
贺吴樵登第
黄诰 〔宋代〕
寄印老并招壁公
吴则礼 〔宋代〕
登更好堂同景思少卿表丈韵
王嵎 〔宋代〕
贺秘书欧阳巽斋先生迁居
文天祥 〔宋代〕
和张公达暮春寄宋使君
郑獬 〔宋代〕
寄题甘露寺北轩
杜牧 〔唐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