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7—1391)明僧。浙江临海人,俗姓周,字季潭,名所居室为全室。洪武中诏致有学行高僧,首应诏至,奏对称旨。诏笺释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》,曾奉使西域。深究胡惟庸案时,曾遭株连,太祖命免死。后在江浦石佛寺圆寂。有《全室集》。
澹拂楼阴,轻笼木末,暗催秋暮。将开又合,只傍夕阳村墅。
任长空、片云自飞,等闲肯逐西风去。向水亭山馆,千丝摇飏,为谁留住。
何处。乡园路。但断梗飘蓬,易牵离绪。年光过眼,消得几番炊黍。
赋郊居、尘鞅未闲,耦耕旧约人在否。忍相看、数点霜枫,冷红鸦外舞。
月日,愈再拜:天池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汇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帖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