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鲟黄不减鲸与鳣,逆风鼓鬣喷腥涎。渔人不顾浪如山,谈笑坐致扁舟前。
一钩香饵不得去,何用大网相萦缠。挥刀纷纭脔肉骨,巨口噞喁诚可怜。
珍鲊万瓮不论钱,头颅万里赪行肩。星郎日参玉版禅,颇厌蔬食供盘筵。
尚书亲作孟宗寄,坐觉匕箸生春妍。却笑多事张茂先,光怪异说空千年。